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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山西臭氧发生器符合以下标准:
1)、产品标准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臭氧发生器》HJ/T 264-2006《臭氧发生器》CJ/T 3028.1-1994
2)工程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7051-199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臭氧为混合气体其浓度通常按质量比和体积比来表示。质量比是指单位体积内混合气体中含有多少质量的臭氧,常用单位mg/L或g/m3等表示。体积比是指单位体积内臭氧所占的体积含量或百分比含量,使用百分比表示如2%、5%、12%等。卫生行业常用ppm表示臭氧浓度,即每立方臭氧混合气体中臭氧占该体积的百万分之一为1ppm。臭氧浓度是衡量臭氧发生器技术含量和性能的重要指标。同等的工况条件下臭氧输出浓度越高其品质度就越高。影响臭氧浓度的主要因素有1、臭氧发生器的结构和加工精度;2、冷却方式和条件;3、驱动电压和驱动频率;4、介电体材料;5、原料气体中氧的含量及结净和干燥度。臭氧产量是指臭氧发生器单位时间内臭氧的产出量;臭氧浓度数值与进入臭氧发生器总气量数值的乘积即为臭氧产量;通常使用mg/h,g/h,kg/h这些单位表示。臭氧发生器标准中规定臭氧发生器规格型号使用臭氧产量表示和区分。小型臭氧发生器使用g/h为单位,大型臭氧发生器使用kg/h为单位区分规格的大小。